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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28, 2013

Les Miserable

27/1/2013,Sunday, 雨



今早教会主日崇拜,与刚认识的几位可爱女孩吃午餐。餐后,S mummy稀奇难得地问我要不要去看电影,而且还提议看Les Miserable。近来只有两部极想看的电影,即Life of pi 与Les Miserable,故妈咪的提议正中我意愿的红心,问了另外三位可爱女孩,大家都同意,于是事先没有计划便如此这般生产出一同看电影的计划。

片长约莫2小时40分钟的Les Miserables, 我几乎就用了3分之2的时间在哭,断断续续,如同世间喜乐以外的悲痛,现下时间段眼泪止停,偶尔风干的过程甚至无法完成,你又得在另一个时段催生眼泪,也不知道眼泪洗涤的是眼睛,还是灵魂,总是一边流泪,一边想着眼泪在你生命进程的意义。然而流泪永远是一种生而为人的必须,无关你是否被赋予权柄知晓答案。

在未观看这部电影前,之前看了他们的宣传片,知道他们是singing Live,根据自己的情感情绪临场发挥“唱对白”,事实上应该不算对白,是以宣叙调的方式完成叙事本身,唱段的停顿与处理随演员的表达需要而自己设定,音乐为辅,说事为主,即使是简短的对白也有音乐旋律的变化。嗯,用音乐旋律的变化来加重情绪变化,加上英文歌词真的都很美,看他们像是把诗词从自己生命个体内部酝酿,吐出,音符勾着文字,传达给观众的,能不紧紧揪住你的心吗?至少我便是其中一个,心揪眉蹙地在电影院黑箱里看他们世界里的黑箱。尤其看剧中Fantine被迫赶出工厂(而她并没有犯下任何错误,她的错误大概是就是她的美丽使无知女人为她制造错误),被丈夫抛弃,家乡女儿病重,经济压力下,她被迫卖头发、卖牙齿、最终沦落为娼,卖了自己的尊严。众多首歌当中,我特别喜欢Fatine唱的I dreamed a dream,那是她被迫为娼后,衣衫不整,坐在棺材式的床上唱的曲子,字字噬咬人心,唱出从对人生的盼望转入彻底的绝望情绪:

I had a dream my life would be
So different from this hell I'm living
So different now from what it seemed
Now life has killed the dream I dreamed. (节选)

Fatine出卖自己的那张床,剧作组又似别有用心地用了一副棺材,配搭Fatine的唱词:“Don't they know they're making love to the one already dead?”,道具+唱词凄厉而完整地给你一个人格尊严死亡的悲凉。

故事的主轴线是从男主角Jean Valjean展开的,为了自己妹妹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结果被判刑服苦役19年。出狱后偷取主教银器又被警察捉,主教为免他罪行,说那些银器都是他送给 Valjean的。尔后主教还说Jean Valjean昨晚走的太仓促,主教来不及送他最好的礼物。于是主教从餐桌上拿了两根常烛的蜡烛台给他。我觉得这里也是很美的寓意暗示,蜡烛的存在本该与光同燃烧。如果根据圣经的观点,我们都知道圣经的教导提出上帝于人的生命里有美好的计划。而主教递给男主角的蜡烛当然没有点上火光,那看不见的光,看不见,但其实你有权利选择相信光的“应该”存在。如果继续根据圣经的思维逻辑,现下的受苦是为了预备将来的意义,是为了成就上帝于人身上美好的旨意,蜡烛的存在是为了燃光,而光,却又往往在黑暗当中显明。

看不见的光, Invisible。依稀记得圣经也次提起“看不见”的概念,如:
1)我们所注重的不是看得见的,而是看不见的;因为看得见的是暂时的,看不见的却是永恒的。(哥林多后4:18)
2)信,是对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对看不见的事有确据。(希伯来书11:1)
3)......因为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见了不可见的那一位。(希伯来书11:27)

故此,基督里头的“看不见”本身就是一种“信”的种植,正如主教给男主角种植“信”与盼望一样。一个无过多赘言的送蜡烛举动带有的祝福与期待便是:“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4-16)”于是一个怨恨上帝、怨恨生活的生命便继续思考自己存在的信仰。

整部戏给我的思考和感动一样多,英文作为第二语言,不精专,但是却没有给我一丝审美疲劳,这其实也该感谢中文字幕的翻译不像一些电影那样,用字译的方式,而是意译。因为歌词都带些诗意的情境,所以如果直译,歌词的意境便难以塑成。

而其中一个让我想得比较深入的是警探Javert和男主角 Jean Valjean之间的冲突对立。在Javert的价值体系里,他认为男主角Jean Valjean一日为贼,终生为贼,他似乎抱有强烈的阶级之分,仿佛妓女小偷的人格不可信,不留情面、在没有更公正地审判管道下,他总是根据自己的认知判断人的好坏。所以他穷尽一生与偷面包救孩子的男主角对立,时时抱着追捕男主角的决心,执行他认为的公义和律法。不知道为什么,Javert警官一直会让我想起圣经里的法利赛人,他拥有职责上的权柄,但是他的律法底下有的却真的只是律法,那并不是怜悯、公义和真理。我看着Javert 唱歌,对着星月发誓捉拿比他善良的Jean Valjean(那首歌曲是Star),一副坚信自己是正义化身的样子,那让我很害怕。我在想,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很正确的事,都有自己觉得很靠谱的信仰或生存信念,但是如何判 断自己认为的“正确”是坚固牢靠的?因此当男主角Jean Valjean在警官Javert被挟持的时候,他本来可以杀死Javert,但是最后却放走了他。对于Jean Valjean 所给予的原谅和仁慈,使道Javert的整个信仰体系受到质疑(想象,如果你一直坚信的东西已经没有分明的界限,甚至向你揭示你的信是错误的,那的确挺可怕的)。最后,他放走了男主角,又认为自己背叛了自己的原则、价值判断受到质疑,Javert最终投入黑暗的河流漩涡中。

我很喜欢小时候的 Cosette。我觉得她比成年Cossete漂亮,而且主观觉得她唱歌的声音很好听,而成年Cosette相对来说歌唱没有很吸引我。而Cosette 这孩子的本身就是爱和希望的代名词。至少,她牵系着来两个人的的希望来源:Fantine &Jean Valjean。Fantine作为Cosette的母亲,即便是工厂里众多工厂女工诬陷、沦为娼妓,但她还是拥有支撑的力量。而之于男主角Jean Valjean, Cosette 更是他生命的春天,他知悉自己从此有了父亲的责任,他多了一个身份的意义。责任,有时候似乎不是负担,是生命能够给予的喜悦,是对方喜悦而自己也有的快乐。

当然除了上述小小提到的,整部戏还有许多感动人心的地方 。(嗯,是感动,不至于撼动)比如有个小男孩——Gavroche,他是革命地下早熟的小男孩,最后以歌唱讽刺敌军被枪杀,壮烈死去。他调皮早慧的形象很讨好人,唱歌和小Cosette一样很令我欣赏,不到美音的标准,但是声音好听、唱调稳定。而Thenardier夫妇是这部略带沉重故事中扮演插科打诨、诙谐鲜明的角色形象,他们的唱词也很可爱。

如果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明这部戏的主题,我放大的部分(每个人看事物放大的地方或审美取向不同)大概是人格信仰上的救赎。说这话的时候,我想着的其实是男主角 Jean Valjean。我看见他如何从对世界的怨恨、绝望转向成为能够爱的人。虽说剧中男主角信仰的对象是上帝的公义,看似上帝成了他生命里的救赎。但是若果不是他个人的选择,个体上的救赎不可能可以实践。所以“选择”以及“自我”与“存有”之间的关系,还是我不小心放大的地方。

对于雨果表现的苦难,他似乎提出了与冰心一样的解决方案:爱。而悲剧啦、苦难啦,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兴趣。我觉得悲剧(此指狭义的悲剧,就是只谈剧本,不谈真实生活里的悲剧)容易吸引人的目光。它本身就是透过仿摹现实生活的痛苦引起观看者的怜悯和惊恐。其实想想,人应该不是变态才对,喜欢看见他人受难自己幸免,应当是希望在戏剧里透过共鸣故事角色的痛苦而懂得怜悯,懂的感恩、委屈的情绪也得以抒发吧,

还是想说,歌词都好美。






Wednesday, October 31, 2012

把孩子送出的那个晚上与它的新主人



也记马华文学座谈3:黎紫书——东西(27 Oct 2012)


图:秋  

向来知道月树,我所知道的马华文学爱好者大多似乎都曾经把一些青春的时光藏匿在那里:或是夹藏于一纸书页,或是舌尖滔滔捧弄各自韶华事韵,然后无心将自己的唾液从彼此的故事里喷滴入饮料;或是小巧手工品上的某种温暖,触摸,你就知道一些少幼稚诚的灵魂待在里边不愿出来,仿佛沾染过多人事就会立即老去。而我,在今晚之前还不曾到过那里,那个好像可以把不老的传说变成真实的地方。因而进入月树的时候,步伐低调,不敢过分声张自己背着老气横秋的身世到来。快速找到处放自己的位置,和自己年轻可爱帅气的学弟坐在一起,仿佛如此,身上沉重的世故就会轻盈些,某种坏腐的速度可以减缓。

在决定放飞自己到月树之后,我就开始挣扎自己是不是应该将老早写好,置于书架而开始染尘的毕业论文也一并带去,那本满是黎紫书名字的论文,好像它不该是我的孩子,它的诞生依附着作家、作品、文学现象的产生而产生,为作品本来就有的光圈多加一环圈。然,纵使这个光圈不套加上去,也终将不会影响光是光。 

论文写成后其实当下就有想毁尸灭迹的冲动。所谓毕业论文,它总结着你大学三年的一些功底,但我的这份论文恰恰不见功底,倒处处彰显它是块用以垫底的料子(好吧,好听点儿的说词可说为“基础”)。我这孩子呀确实是孩子,牙牙学语地模仿博识的学者阐述自己稚嫩的、不精准到位的看法。从来喜欢就说喜欢的孩子,你硬是逼问,“那告诉我,你喜欢的理由是什么”,孩子不疯是假。我就是如此焦虑地书写我的论文,焦虑地想表达我喜欢的理由,从“无”死活都要吐出个“有”。后来我才懂得具备说服力的审美评价,原来不是单纯说一字“美”就可以了事,一切评断的理由是非要耕植磐石上的。噢天啊~阅读和欣赏从来就只是为了说服我自己的一桩事却非要让它变成具备说服别人的能力。

安慰自己的话,可能可以换个角度想,若果不是书写这份论文,我在中文系的成长或许更慢(天资一向就没多少);若果不是书写这份论文,我似乎永远无法相信自己确实能完成100多页的东西,尤其这其中还必须有一定的纪律和决心(而我是那么不纪律又三分钟热度的女孩)。毋庸置疑,这份论文给我许多压力与祝福,它的存在是于悖论的语境里的。(看,我又乱套用理论了,觉得过多理论缠身的自己突然变得硬硬邦邦,预感在砸死哪位之前,自己必定先被自己杀死。)这份论文,我最后当然是无法毁尸灭迹,还被迫复制了4本论文小娃儿,弃婴于系里、图书馆、指导老师那里,只为自己留了个娃儿,然后多番挣扎,用尽一生的勇气,长成千年老妖皱纹横爬的厚脸皮送给人家(初中上科学的时候,老师不是说过麽?脑的皱褶越多,脑回容量可以收纳的资讯越多,人也就越聪明。那么以此类推,把脸皮变得干瘪皱老,勇气也可多藏储咯)。

我从来不是什么文艺青年。话说黎紫书1995年后连续几届花踪获奖,成为马华文坛传奇,而自己一直到了上大学一年级才开始接触马华文学(在这之前都在看现代文学,而且看的时候也不懂那些书与文学有关,反正就是偶尔待在图书馆见闷就随手翻阅书籍,尤其喜欢冰心、许地山、史铁生的散文;李金发、闻一多、顾城的诗歌)。身边谈及马华文学的朋友通常都会谈到黎紫书,而自己当时因为没看过她哪本书实在是难以对她酝酿出什么欣赏的情感,甚至还会有那种年轻的小叛逆:越是多人喜欢,我越不想喜欢。不过是后来马华作家的书籍买得比以往多了些,一个大学暑假的打工日子里,我拥有的时间凄凉地短少,如午休时间、搭巴士、搭地铁的闲余时间。那么短少的时间里,我就从自己有的一些书籍里头拣了黎紫书的微型小说读。每读一篇,我仿佛就用了极快的光速经历了一个人生。虽然微型小说往往只能展露片面,但是它却有足够的空间呈现思想的张力。巴尔扎克就说了:“艺术就是用最小的面积惊人地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我当时候阅读的时候也说不出什么大智慧的理由,就只是一个小读者看完了,觉得震撼,觉得感动,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些短小精致的作品,然后因此慢慢地喜欢上作者。

坦白说,与黎紫书许许多多书迷比较,我对于她的认识非常之少。当初决定放弃陈黎,以她作为我书写论文的对象纯粹就只是那过分简单地喜欢(当然其中还有一些考量因素)。或者也不啻是喜欢。大学开始比较有意识地接触文学后,偶尔会想到的一个问题:文学要如何赢得更多的读者群?尤其自己的一些基督朋友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恩赐,用生命影响生命。那么文学要如何影响更远?我常常会认为纯文学通常是精英读者的宝贝。一部文学作品往往很难同时掳获精英读者群与大众读者群。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黎紫书就让我看见她的作品有这样的美丽,同时绑架着精英读者群与大众读者群。这是为什么呢?这样的提问就让我想要花些时间去研究黎紫书微型小说的内部创作规律。


自古以来,说故事与听故事同样动人,也同样吸引人。扬照曾说:“好的故事通常都在我们眼前照见原本看不见的东西,同时却又在彰显的瞬间,马上让我们理解这太抽象或太巨大的事物,那么美丽吸引人。一次又一次,我们回到故事,为了感受那本来不该属于我们,被偷出来具体呈现的超越性事物。故事,是人与不属于人的巨大、抽象事物间,危危颤颤、飘飘摇摇存在着的桥梁。”于是故事本身就已经具备吸引人的能力。谁都希望在自己受限的一生里经历一些自己无法经历的,而故事就是管道之一。

黎紫书具备说故事的能力(这也包括了写故事的能力)。这一点,我在她的座谈会上或偶尔一些聊天机会的接触里便真实的验证了。对于大众读者,虽然在这物欲横流、步伐紧凑的时代里,人们竞逐物质生活上的满足,精神世界里仍然希冀一方艺术殿堂去放飞自己的思绪,去观照世界和自己的心灵。小故事是比较简单直接的方式。黎紫书的作品(尤其是微型小说),题材大多提炼于生活,加工以艺术。笔下人物都是身边随处可见的人物模型,故事如日常琐事,但最贴近生活的,往往最常忘却。读之,心里或者没有大痛,针扎的小痛却更令人难受。而对于精英者而言,对文学作品的要求当然更高,从故事和内容本身的要求必然提升至写作技巧、形而上的思想表达、语言文字的运用等。而这点,黎紫书的作品亦可以满足之,细心观察,故事的机关也很好玩。

我一直都认为黎紫书在创作的态度上已经从作者中心的思考模式转换为读者中心的思维。当天听了那么一场讲座,她讨论到自己的一些创作立场的时候也向我再次反映她对于自己的创作与读者关系之间的一些思考。黎紫书让我觉得她在追求文学的高度之余,也不会忽略了去思考作品的可读性和读者群的设定与接受。不过我更觉得她在做任何设定之前,或许做好自己是她写作立场上最重要的态度。这也是其中我在座谈里想让自己记好的一个态度:做好自己!“我不会去预设马华作家该是什么个样子,我想到的是,作为一个马华作家,我在国外人面前表现是什么样子,马华作家就将成为他们印象里的那个样子。”,这句话,确实赞同。

我看见她的粉丝群日益增多,看见她的影响力去到更远(比如她提到她和高文化水平的老先生之间的化敌为友以及她对中国粉丝的劝诫),心里觉得她写作的恩赐着实是个美丽的祝福。而我,心情很难过啊,论文里那些诠释性的文字远远追不及一个作者创造性的写作。理论果然是灰色些,目前还是单纯地阅读作品,用心灵感受就好了。


Wednesday, April 4, 2012

今夜再次听闻死亡

校园里一位男生去世了。

他不和我同系、不曾和我同宿舍、不是我的朋友、不是我所认识的某某。即便向来可以被用以胡乱加朋友的面子书的朋友名单里也没有这个男生的名字。我们彼此没有任何关系。大学三年的生涯我或与不少人有过一面之缘,这男生,我从未知晓他。充其量,他不过是我朋友的朋友。我今晚因为面子书充斥着一些大学朋友对他的哀悼而知道了他。知道他就读法律系,知道他大学最后一年,在不久的将来会是一名律师。许多朋友为着他的逝世哀伤惋惜,所以我想他该是不错的人。

我不认识他。我甚至只是因为学弟没有多少说明的一个Status,还有其它法律系朋友简单的RIP而开始掉泪。我想,我和这个人的唯一而最后的一种牵连或联系大概就是这几颗不带任何效用的泪。为什么掉泪呢?对于这位男生,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我的确不是因为认识而有着些什么情感而伤感。但是我看重一个生命的消逝。他让我再次想起死亡,再次感受人的渺小和无奈。我的心纠结疼痛。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善良或懂得怜悯的人。我或许只是一个哭点和笑点都很低的人。只是近几个月,我的哭点偏低,尤其在生命和死亡的人生命题上。然后呢?然后我想起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生活是一个陷进,对此人们始终都明白,人生下来,自己并没有去要求,就被关闭在不是自己选择的注定要死亡的肉体里。”

死亡,我们的此在所必需承担的结果。

我从前比较看见万象的生命面貌,觉得认识生命贵于认识死亡。然不知道何时开始,我习惯从死亡那里认识生命,是脆弱也是坚强。这也从来不是我的选择,它也不给你任何选择的权利,而“从死亡里认识生命”该是必然性的·。所以海德格尔才会告诉我们只有认识到死的必然性,我们才会对自己的存在有真体验,也将明白存在的意义——只是同时人也就要失去这个存在了。

死亡临到,存在的权利骤然消失,无论你是多么良善、多么优秀且满有能力的人。我看见许多人问“为什么?为什么?”。我也问过很多次。我绝对厌恶自己用撕裂的声音和不止的泪水问“为什么?”那让我觉得自己愈发无可奈何,时刻提醒在我之上有更为巨大的神。祂知晓一切,却让你常常活在问题里,就是喜欢让你被问号的钩子勾伤。或许带着血和痛苦的经历可以让人更为壮大,也让人在苦痛中学习、记忆更深。于是,我似懂非懂地,活着,就是在寻找答案。

死亡让人既有恐惧亦有怜悯。大概如此人才会谨慎和珍惜?我其实不知道。我只是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讨论死亡意义和悲剧美学的人,如Pierre Cornielle、海德格尔、尼采、叔本华等人,阅读他们的一些讨论,我大概想用一种近乎捷径的方式寻找答案(片面而局部的)。我知道我不可能得到满意的答案。因为一开始,对于死亡,我就存在着那么大的偏见和憎恨。我开始习惯死亡的意识在我的生活里存在,但是除非我心甘情愿地接受这样的认知,否则我大概永远活在得失、胜败、有无,万事的“别”里纠结心瘁。

听闻死亡就好,今夜请让我豁免,我不想再梦见死亡。

(后记:我后来看见这位男生的新闻报道,他的生命消逝在惨烈的车祸意外中。这则新闻严重影响我的心情。我太了解意外死亡的恐惧,比一切来得可怕。这位男生,我或许只能为你的家人祈祷,为你默哀,为你掉泪。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怎样?我想起S妈咪的经文,想起她的温柔和智慧,恐惧的心灵渐渐平缓。但愿你的家人心中有支撑的力量,愿他们坚强)

Wednesday, December 14, 2011

情节

醒在每一天的开始,然醒的似乎只是肉体。

第四天了。期末考后,你就立刻接下工作。你起初是蛮期待的,因为期末考后的放假二字多少是会让人感到雀跃的。那两个字总会在脑海里某个褶处偷偷描绘出多少写意和迷人的风景。尽管很早就知道最终会接下工作,但是你总是期待会在另一种生活体验里学习和经历更多。

你从一个规律的生活版图跳脱,进入的却是另一种循环。心情的心电图亦从开始的山峦似凸起,在一个高峰尖角的形成后随即倾倒,又一种你厌恶的土色淹没你爱的蓝天白云。虽然如此,你还是乖巧如初地服从新的生活规律,你尝试在一切规律和固态里找寻异常,尽一切之可能挖掘让你觉得可爱新奇的事物。无他,你不过想要一条鲜活的鱼、一种律动的美丽,而不是一条咸鱼。所以,即便你处于一个鱼缸似的空间内,你也尽量维持着律动的姿势,学习在鱼缸透明的有限里看见鱼缸外的无限。即使你可能永远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但是至少你知道无限是怎么一回事。在一个漫长沉闷的生活规律里,你甚至可以累积一些无限的智慧和态度。

所以,你坚持着保持律动的姿势。

你最喜欢傍晚的那段休息时间。那是你应该吃晚餐的时间。但很多时候你随意买了可以吞入肚的小食就坐在百货广场二楼的一个木椅子上翻阅书籍,一手是果腹的食物,一手是灵魂的粮食。诺大的广场人来人往,广场的热闹却与你无关。那些来往人群脸上欢快愉悦的笑容也不会有能力渲染你的心情。反正他们的愉悦也可能只存在那一欢闹的空间和时间点上而已,你想。跳脱那个空间,他们也会在另一空间里或某一事件上颓丧。愉悦和颓丧是一种选择。你也有自己的选择。而想要独处、找寻一个人的宁静、允许郁愁的心情发酵是你当下的选择。

你就在广场里,但是却又不属于那里。你翻开《无巧不成书》的第79页,继续阅读精悍文字雕刻成的人生。你开始喜欢那本书,喜欢完成那本书的作者。而在之前你却是比较喜欢沉溺珠零锦粲之词,喜欢在诗的肠胃里迷路,喜欢只能隐约听见文字精灵们心脏的跳动却始终触摸不及的那种阅读快感。现在,你就在广场单一的空间里同时进入几个故事的场景,然后在不明朗的结局里,想了很多很多。就在每一篇故事画下句点之前,作者总有办法猝不及防地朝你抽下一鞭。毫无预警的一鞭,事前没有任何咆哮,却是分外疼痛。疼痛的辛辣还掺杂酸酸的感觉(你姑且也只能形容那样的情感是酸酸的。这种酸会入侵眼腺尔后催生平日不能成形的泪珠)。而这些情节是那么地熟悉和平常、平常而琐碎,琐碎到你和其他人麻木了的神经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傻傻地以为感觉不到就不会存在、无有恐怖。事实是,这些情节宛如可以植入你和其他人体内的细微血脉,流动着且处处支配着你和其他人的生活。

文字的这些和那些就这般循序渐进地给你下降。罗斯金会告诉你那是“情感的错误”(pathetic fallacy)。一些美学家又或许会告诉你那不过是“移情作用”(empathy)。任凭哪位了不起的人物理性地告诉你除降的方式,用一堆术语尝试将感性理性化,你倒无所谓除降的意愿,继续信仰自己的情感,如王白渊那样的信仰:“诗人为不知而生,吃自己的美而死。”

同事偶尔也会邀请你参与 她们,一同去吃晚餐。而你,总是想尽办法婉转拒绝。你想,为了金钱都已经出卖了大部分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大情愿再为了人情而出卖可以属于自己的一小时。 更何况,你知道的,她们的话题必定让你觉得无趣。那一小时还是宁愿留给书本和文字,那是能够让你愉悦的东西。不能怪你,你不过是不想在与她们的谈话过程里出卖自己的故事来换取她们或她们是非主角的故事。而书本却是毫无条件地向你坦诚它有的内容,代价最多是你的轻叹、泪水、微笑、共鸣和心疼。然后有人告诉你,书本,是死物;人,才是活物。那又如何?这些所谓的死物承载太多活人活物的人生。你喜欢这样的死物,它为你呈现更多比你现在生活有趣的故事和生活片段。它们没有言语的声响,不吵杂却精辟地论断人生。不,它们很少论断。它们只是很谦卑地反映它们知道的人生,然后把论断的权利交给你。

一小时结束后,你回到你工作的地方。你和同事们谈话,发现刚刚阅读的书中角色的一些影子,原来也住在她们的影子里


刊于《马华文学》第五期
2011年12月
http://www.worldchinesewriters.com/


Saturday, October 22, 2011

入围总有感言


事隔两个星期,收到三封有关《大马中文部落格祭》的电邮,遗忘后又被提醒,才开始启动文学性逐渐被削弱、僵硬化了的的脑袋,敲打蹦跳在我脑海深处,若隐若现,却常常收买不了的文字,书写下感言。

入围,经验是有了几次。但它始终是我在一个过程里的终结,暗示我将期盼种植在下一个机会。每一次的入围,于我不过像默默生长的花卉顷刻间被移植到满是花团锦簇、姹紫千红的花园,或是落英缤纷,或是纷红骇绿,难免眼花缭乱。我会珍惜赏花的机会,但是那园子自认是难以待得久的。想要有更永久性被欣赏的价值,还有赖于更多交汇的因素和长期的努力。而且即使阳光和雨露公平撒下,造化仍是有所不同。我其实不介意是否能够在那样的花园里呆得更久些,我在意的乃是自身审美的能力。我即便无以为美,独独不能失去鉴赏美的能力和欲望。而实际上创造与欣赏,在我都属同等重要的能力。真若无能创造,期盼至少尚能欣赏。因为“欣赏”蕴含的是一种再创造。正如朱光潜前辈所言,“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

我不得不承认,美,总有诱惑着人生存的本事。

我相信文字是时间的秒针,转一圈,就可以还我一个故事。是的,除了知觉上对美的追求,这便是我自身给予文字的功能性。生命燃烧在分秒中,书写便记录一些典当了的青春。很多事情燃烧得轰轰烈烈,我的书写却是虔诚缄默的进行式。倘若说时间熊熊地燃下了我的韶华,那么我相信总有些余灰不曾殆尽,轻轻飘荡在我的生活空间里。它们的确很轻,很轻。那样的轻,你在风中也能读到,如果你愿意留下双倾听的耳朵;那样的轻又或会显现生命里不可轻视的重量,你在心里可以称重得出其中的重量,如果你愿意背负些许。

文字,它更像传播花粉的花蝶。它具备了传播的能力。它的本质为美,而传播就使其本质得以彰显了。而
《2011第五届大马中文部落格祭》的筹委与评判无疑是其中美好的管道,让文字这般传播的能力更为强大,不啻让默默书写的人有被肯定的机会,坚定书写这美丽的信仰,也为更多的人挖掘出他们对文字内涵追求的方向。

一切可能的荣耀不及我对文字的喜爱。拥有被肯定的机会固然是好,没有,那也不会遗下太大的影响。

喜爱,完全出于主观意识的认同,与任何功利因素构成的客观条件,它们的距离,是远的。



Tuesday, August 2, 2011

某夜不夜的心情


夜晚于你最大的安慰,大概是因为它在那样的时间点上专属你一人。至少你是那样认为的。

夜愈深,你独享它的权力越大。所有在你耳蜗回响、心里挂着的烦人愁事都眠去。所以即使曾经多么习惯早眠(晚上8点既可以在床上不省人事)、多么爱惜健康,你仍选择典当青春交换夜给你的安稳。就像现在这样脑袋放空、有些无所事事地呆坐手提电脑前,看黑蝴蝶在夜空张翅,愈加庞大。任由肉体疲累、眼目疲乏,惟灵魂倒是清宁愉悦。于是你不免会猜疑这样的时段大概是灵魂最清醒,也最活泼可爱的时候。你宠溺灵魂,一向如此,所以你才会忽视肉体的困乏。

如此放纵也不完全罪过。毕竟每日睁眼开耳,你就存活在一些设计好的故事情节里,又总有什么人喜欢捉住你叨念辩证不了、不能改变的是非或事实。你看他们满腔热血向你的方向倾注。不,应该是口沫横飞地向你溅来。然后你知道很多时候热血,终究只能是流淌体内的液体,桎梏在现实的体内。你仰慕他们一切伟大的理想,却偶尔预见十年后的他们或自己以一种缓慢不自觉的速度凋萎枯竭。还是会立在世界的哪一处,但像是失色的花,或一张黑白照片,很真实的存在,却不太吸引人。

白昼,你依旧乖巧地参与一切很正常、很规律的生活内容。每天看似很清楚自己“将要”做什么。反正时间紧凑,你也没什么闲工夫探究你做的什么是不是你“想要”的什么。只是偶尔晃神发呆的时候会不经意想到,白天,很可能清醒的只有肉体,煞有其事地支配你的生命。

其实事情也不见得如此严重。想深一层,你最不服气的大概是跟一大堆人分享一个白昼。又不对,应该是不高兴一些尝试管束或约束你的人和事。不管用何种形式:爱、法律、关心、权力......你不喜欢被干预、被管束。又好像不对,你应该是不喜欢被不了解你的人干预和管束。不了解,所以即便是爱、和关心(有时你会怀疑那可能是他们想八卦什么或为咀嚼是非找题材的藉口)也成了一种侵犯到你的干涉。

你的用词里那么多好像、可能、大概,你又有多了解自己呢?说穿了,把自己束缚起来的最大恶人何尝不是自己?

你就喜欢在胡言乱语中找到不该存在一派胡言里的真心话。所以就乱七八糟地胡乱扰人烦己。要乱,就在文字里乱。你的世界规矩有序,是不许你放肆作乱的。


(P/s:不晓得是否斋戒月缘故,平日十二点收工的公共巴士司机十点就收工回家了吗?我盘腿坐在巴士站的洋灰矮墙上,看了几页书,草书式潦潦写了这么一篇文字,前后1个多小时还等不到巴士临到。最后抱着不少愤懑坐上的士回家,心里坏心眼地想着有什么样的管道可以投诉或询问。现在气消了大半,力气还得平均分配在一堆事上,暂时没空生气)

Sunday, April 10, 2011

生日后记

距离生日后的今天,第十一天,终于有时间(和周公借来的时间)为过去的生日写下感想。

生日每年都过,活着,就有过生日的权利。

小时候还是一个佛教家庭长大的我,过生日就会记得那同时也是母亲的受难日。过一次生日,我就更爱母亲一些。所以年纪越大,断奶了也好,对母亲的依恋却没断过。因着母亲的缘故,我看生命是美丽的,即使我也知道每一个生命在人生的起点开始最终会在命定的时间结束,但是一切遗留在生命过程里的故事还是会被纪念着。而所谓的句号圈着的是一方土地、这群人和那群人的故事。一个句号后,故事还会继续,只要有生命化笔舞动更多的人生。

我对生日不会有很高的要求。任何标榜节庆的日子,我都会变得慌张、不知所措,如生日、新年皆是。好像平淡安静惯了,突然的喧嚣热闹就莫名的让我觉得害怕。我尝试找了不少原因。原因是有,却又似是而非。

莫名其妙地,今年22岁了。这样的数字看起来像两只鹅,情侣的话会期待的是一对鸳鸯。我也颇喜欢这样双双对对的数字,但断不是因为它有男女之情的浪漫,而是我会数算像鹅般游入我生命里陪伴我的人有多少。结果呢?有很多很多很多。所以,22是一组代表着陪伴的数目字。为着这一点,即便对生日不抱什么期待的我还是感恩了再感恩。

今年的生日,很多惊喜。我喜欢今年的生日,因为这些陪伴我的人。


一班同学为我准备第一个生日蛋糕。捧着诱人的芝士蛋糕,很开心。但是你们或许不知道,我最想捧着的是你们的微笑。其实很想唱“当我们同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其中几位幕后策划人,很用心为我计划快乐的美女军团。然后,最最最开心的是,她们还想到要邀请我的两位Buddy:帅帅的大Buddy,和可爱的宝贝小Buddy合份送我蛋糕。很快乐,两个我很喜欢的Buddy都很善良地给我他们的祝福,而且不止在好吃的蛋糕上。^_^


策划人帅哥。一个很好很好的人,给我很多鼓励和肯定的人。那段时间,这个朋友真的很重要。当然现在和以后也是。=)


我收到的硬性礼物大致是这样。全部都100%的喜欢。每一份礼物都承载着很重很重的祝福和



这是Grace阿婆,Lesley,Totoro, Jenny和Gloria送我的。我喜欢他们送我书和文字。《我想念我自己》,还没看,但抱着很多期待。平时文学的话比较喜欢诗集或散文。正好,我要开始好好地看多点小说。Lesley的中文不好,知道我喜欢文学。虽然很少接触中文的文学,她还是很努力、用心地逛书局选我的礼物。还有其他人的文字祝福,我很喜欢=)大家都很了解我喜欢的,我希望我会更了解她们的喜好

这张照片的重点是我的十架手链。超级喜欢,很斯文的一条手链。平日不斯文的我可以戴着骗骗人。咔咔^&^谢谢越来越爱的Lesley二娘
我学习造就门徒的第一个女儿——Tiffany,一个非常乖巧懂事的孩子。爱人的心比我更大,善良单纯温柔=) 我是个不及格的母亲,但是你却是超出100%的女儿。很喜欢这张卡片,用圣经经节拼凑“生日快乐”四个字。很有意义的卡片。“因你的慈爱比命更好”+“我今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愿天欢喜,愿地乐,愿海和其中所充满的澎湃”+“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


女儿,你送的鱼鱼项链我也很常带。耶稣鱼(ΙΧΘΥΣ),我会记得这五个字的核心的。很希望我能够当你属灵成长的鱼友^_<

小Buddy爱玲特地定做的杯子。这个小Blur呀,打从一开始就把你当作是我的半个女儿也。你实在太可爱太像我了。谢谢你的杯子,这是第一个印有我照片的杯子叻。(我的未来男友都不可以抄袭你了^^)很可惜,没有跟你合照过。(不然杯上就有你和我的合照了)还有,谢谢你的细心。我才发现原来你记得我喜欢熊。所以照片才会选我跟熊熊的合照,然后杯子图案也放熊熊吧?谢谢你(感动+感动)

淑环妈咪送的画册。好爱好爱♥图片+文字,很吸引!(偷偷告诉你,我在唐牧师讲堂看到的时候有考虑要买,可是后来还是不舍得)“生活中,重点不在神的供应乃在供应的神”,很多句子都很喜欢^&^

萤火虫和舜怡的礼物,也是超级喜欢。萤火虫,你真的很实在很有心。我的黑眼圈一定要根治才对得起你了。我其实很喜欢你的礼物,就算我已经买了MaryKay.因为我之前真的一直在Survey,这是我有考虑的牌子。很棒很棒!!♥ 舜怡呀,你的人闪亮动人,送的礼物也和你一样。Blink blink的美丽,我很喜欢呐!还有你的文字,你包礼物的巧手。超赞的!

Mr Purple, 你送我礼物时真的把我吓到。还有,我的脸真的黑到需要这个这么长灿烂的娃娃作我的学习对象吗?嗯,很喜欢。因为它真的会提醒我要常常笑,快乐点。(在想,你可能比我更需要叻^^)总之,谢谢谢谢呀=)


除了硬性的礼物。还有很多言语祝福都很棒!

很丰收的生日,礼物、友情、心灵都很饱满。我,很满足很满足=)

Friday, December 10, 2010

记录(一)

醒在每一天的开始,然醒的似乎只是肉体。

第四天了。期末考后,你就立刻接下工作。你起初是蛮期待的,因为期末考后的“放假”二字多少是会让人感到雀跃的。那两个字总会偷偷描绘出多少写意和迷人的风景。尽管很早就知道最终会接下工作,但是你总是期待会在另一种生活体验里学习和经历更多。

你从一个规律的生活版图跳脱,进入的却是另一种循环。心情的心电图亦从开始的山峦似凸起,在一个高峰尖角的形成后随即倾倒,又一种你厌恶的土色淹没你爱的蓝天白云。虽然如此,你还是乖巧如初地服从新的生活规律,你尝试在一切规律和固态里找寻异常,尽一切之可能挖掘让你觉得可爱新奇的事物。无他,你不过想要一条鲜活的鱼、一种律动的美丽,而不是一条咸鱼。所以,即便你处于一个鱼缸似的空间内,你也尽量维持着律动的姿势,学习在鱼缸透明的有限里看见鱼缸外的无限。即使你可能永远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但是至少你知道“无限”是怎么一回事?在一个漫长沉闷的生活规律里,你甚至可以累积一些“无限”的智慧和态度。

所以,你坚持着保持律动的姿势。

你最喜欢傍晚的那段休息时间。那是你应该吃晚餐的时间。但很多时候你随意买了可以吞入肚的小食就坐在百货广场二楼的一个椅子上,一手是果腹的食物,一手是灵魂的粮食。诺大的广场人来人往,广场的热闹与你无关,来往人群脸上欢快的笑容也不会有能力渲染你的心情。你就在广场里,但是却又不属于那里。你翻开《无巧不成书》的第九十二页,继续阅读精悍文字雕刻成的人生。你开始喜欢那本书,喜欢完成那本书的作者。你就在广场单一的空间里同时进入几个故事的场景,然后在不明朗的结尾里,想了很多很多。心里有时被鞭打;有时动容;有时酸酸的,更多时候你觉得无奈。有些情节是那么地熟悉和平常、平常而琐碎,琐碎到你和其他人麻木了的神经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没错,这些细节宛如植入你和所有人细微的血脉,流动着且处处支配着你们的生活。

同事偶尔也会邀请你参与她们,一同去吃晚餐。而你,总是想尽办法婉转拒绝。你想,为了金钱都已经出卖了大部分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大情愿再为了人情而出卖可以属于自己的一小时。更何况,你知道的,她们的话题必定让你觉得无趣。那一小时是留给书本和文字的。那是能够让你快乐的东西。随便从书本里摘取一片都会比你那班同事一箩筐的话题内容有趣很多。不能怪你,认识才几天的她们怎么能和文字相比呢?文字一向是你很好的朋友,它倾听你却不随意出卖你,也总是装载一大堆比你现在生活有趣太多的故事,它没有半点言语的声响,可是你们的沟通其实是双向的,所以选择它是你觉得正确也正常不过的决定。不过,绝对不是她们的问题,是你的问题。或许,你在她们眼中何尝不是更加无趣呢?

一小时结束后,你回到你工作的地方。你和同事们谈话,发现刚刚看的书里的角色的一些影子原来也住在她们的影子里。

Tuesday, September 28, 2010

萤火虫给我的宵夜



上个周末放工后,我说不去她的家了。

不去了,因为换洗的衣物没带,加上自己有些认床的习惯,只有窝在自己熟悉的氛围里才能完完全全安心地睡。更何况,我不喜欢麻烦别人,纵使她绝对是我可以麻烦的对象。

她在手提电话的另一头轻易推翻我所谓的理由,用热情和关心高温而迅速地燃尽我的所有顾虑。拒绝,是我最不擅的处事手段。而且,对象是她,抱着温暖且善良的动机。

我太了解她会干什么好事。她一定会因为我到她家过夜而忙东忙西的。果不其然,我人还没到,她就发了几封短讯给我。内容都是:“我煮了番薯粥给你哦”、“你要先冲凉还是先吃?”、“路上一切小心”、“差不多要到的时候信息通知我哦。”

约莫晚上十一点多到达Universiti Station,就在巴士站等到十一点半左右才上到巴士。巴士里的车窗在受冷的空气里隔着一层雾蒙蒙的水珠。我看不清窗外的景色,脑袋则总是在这样的空档时间里异常活跃,思考回想着忙碌生活里常被搁在一旁的小事。

我是那种标准不能一心二用的人。

全神贯注的思想让我恍神错过应该下站的地方。发现的时候,巴士已经到达Jaya One了。我也只能匆匆下车到对面的巴士站再想办法。坐在空无一人的巴士站,握着没电了的手机,心里既是懊恼又是着急。其实害怕归害怕,最让我着急的是因为怕在家等我的她会很担心。从来惯了独立的我那天竟然会感到害怕,毕竟吉隆坡不是我的地盘,尤其自己根本就是个方向感零分的路痴。感谢上帝的保守和看顾,我这种神经线大条的人才能够平安到现在。

到达她的家,我之前的害怕就忘了一干二净。也不知道这算是我的强项还是糟糕的地方,反正这种烦心和沮丧的事不想收藏太久就是了。

她为我端来一碗分量很吓人的番薯粥、一小碟蛋碎和一碗与番薯粥一样重分量的药材肉骨茶。一向没有吃夜宵习惯的我真的是给足了面子,冒着身材向横发展、以后嫁不出去的风险把她的“好意”吞入肚胃里。

汤的热度确实安抚了我,下肚后的饱足感也给我很实在的感觉,满满地填补了原本虚空了的那一块。我之前的眼泪大概也会跟着埋葬入肚,心里坏心肠地希望那几滴咸咸的液体就此蒸发、永不超生。

谢谢你,你的食物喂养的是颗受惊的魂。

Monday, September 27, 2010

认识七分钟

跟前天和昨天晚上一样,我有些生硬地操纵裹在皮肉里的骨架踏入轻快铁。骨架是我的,但剩余的精力和意志也只足够支配它从工作地点回宿舍的路程。

我以最快的速度为自己的皮囊找到安身之所,体内的细胞竟因为冷冷的椅子而稍微被惊醒。我的对面坐着一个颇漂亮的女生。她有一把柔柔长长的棕褐色秀发,棕褐色的比例比我的多很多,而且她的皮肤白晰光滑。五官虽没有很立体精致却有少许混血儿的轮廓。看着她会让我联想到长发公主(Rapunzel Unbraided)。我的视线停留在她的身上不舍得移开,脑袋不断挤出那所剩无几的思考能力猜想她的种族。她是美的,至少在我的审美标准来看。然而,她最吸引我的还是由内散发出的气质,一种慵懒又带点酷傲的气质。虽然拥有可以打扮成芭比娃娃的姿色,但是她的打扮是简单、中性、酷酷的,我喜欢的休闲打扮。

我不好再放纵视线在她的身上游走,索性拿出《中国茶文化基础认识》来寄放视线,那基本上是一份作业准备的材料。

叮咚——

轻快铁两扇在Taman Bahagia再度打开,几个叫人的生物像鱼一般鱼贯游入轻快跌这个大鱼箱。不一会儿,我右侧空值的座位坐了一个人。我没有心思去看看侧邻的那个人,只知道那是个男的,还自认很了不起地知道他在短短的一分钟内三次望向我的方向和我手手上的那本书。随他,我继续集中书页上的豆腐干。

“你是做茶坊的吗?”
一把清朗的男声割断我的豆腐干世界。

“不是。“
其实可以不用理他,但我还是回答了。声音的反应往往比脑袋的思考高效率几倍。坐在对面的漂亮女生也微睁睡意充斥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我们。大概跟我一样,非常不明白为什么这男生会主动与我说话。

”你喜欢喝茶?“

摇头。
(聪明很多,晓得控制声带)

他看着我,丝毫没有转头放弃发问的念头。

“为了做作业。”
干脆解决他的疑问好了。

“哦......,难怪。”
他恍然大悟的样子。

“你是中文系的吧?”

“嗯。”
心里开始害怕。虽然反应迟钝,危险意识过低,类似“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的这种意识观念我多少还有。

“我有好几个朋友也是马大毕业的。以前华文学会办活动,校方总会处处刁难,现在还会吗?”

(不是吧?我读马大他也看得出来?是我一身书生样,还是因为我长得像马?)

“一些限制还是会有,不过也还好。”
我想不要理他,可是还是会很老实地回答,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回避他。

“你怎么知道我是马大的?”
(发问,似乎更加显示自己的不够聪明。)

“你的书页上有马大(Universiti Malaya) 的盖章。”

他没有戴眼镜,眼力却超好的,当然这也少不了观察力和分析能力。

“那你叫什么名字?”

(有完没完啊?还问我名字?)

“诗慧。”
我回答得很自然。当然,那是因为我在说真话。我想要随便掰个名字,但是直惯了的脑袋来不及转个弯就回答了。

“哦,我叫xxx,是位老师。”
他告诉过我名字,名字经过我的大脑不久就溜走了,那三个字的部首或笔画一点都没留下。

“中学还是小学的老师?”
(不想他再掌握问问题的主导权,开始发问。抑或我是笨笨地进入他的圈套,让他成功诱使我说话?)

“是补习中心的那种。你呢?以后读完后想从事什么行业。? ”

“不知道,以后再打算。”

“你的意思是以后再打算以后的打算吗?抱歉我中文没有很好,虽然之前在台湾念书。”

(明明就在玩文字游戏,还说中文没有很好?自谦还是虚伪?)

“你好像很喜欢看书?”

“还好,一些而已。”

“我今天也买了些书。”
(他从购物袋里拿出书本,是几本教导训练的英文书籍。)

“必须要让自己增值。”
(苦笑)

“那你在台湾念什么?”

“新闻系。”

“为什么没有向这方面继续发展?”

“其实有啊,我之前从事记者的行业。只是后来换工作当国文补习老师。”

(原来当过记者,难怪那么会问话。)

“中文系毕业的也可以当记者,或者从事笔业、老师等的,出路也挺广的。”

(笑笑。其实知道他之前是留台生、念新闻系又从事过记者,我开始萌生想要知道更多的欲望。大概是因为大众传播是我之前想要选择的科系。)

“我到站了。很高兴认识你,继续加油!!”
(这么快?我才开始盘算要问他什么问题耶。>.< )

我用谢谢和微笑来目送他的离开,看看轻快铁窗外的告示牌。原来他住Taman Jaya.

旁边的位置再一次空置在那里。耳朵停下应酬的我开始思考很多很多有的没的。有点后悔一直用冷淡、距离感的表情来回应那位男生的问题。感觉上他的人应该不像坏人。或许他只是因为我看的书,因为我似乎还注重着中国文化,所以觉得很兴奋、觉得我是一个可以聊开的谈话对象。如果世界没有那么复杂,我真的很想友善地和他说话。用冰冷的言语、敷衍的语气来保护自己,好累。而且,不知道会不会伤害到他。(如果他打从一开始就只是抱着善意的交谈目的。)

新闻系。他读的科系曾经是我很想选择的其中一门科系。不晓得他读这科系的初衷是什么?或许也是很有热忱想要在新闻业里有番作为,或者认为读了就能从事自己有兴趣的职业? 可是看来,现实总会有许多因素在考验我们的志向。

很短的一面之缘,整个过程大概只有七分钟。我忘了他的名字,他却留下他人生一小部分的故事给我,也留下许多可以让我思考的问题。而我,或许只是他为消磨时间的一个谈话对象。离开轻快跌的那一刻,他应该也在记忆里丢弃了这七分钟的记忆。

我无所谓。我珍惜他给我的思考空间。

祝福他。希望他会在现实的条件下找到属于他的快乐。

Saturday, August 28, 2010

轻快铁不轻快

我入世未深的稚气,融不进他们陷世难撤的气流里。——题记



踏入轻快铁的那一刻,
明显感觉到好几道投射过来的目光,
像X射线的波长放肆地扫描我的全身。

有的来自睡眼惺忪,硬是从两目的眯缝匍匐出来;
有的来自合不拢的心窗,把没能安放好的视线寄放在我的皮囊上。

我垂首审视自己异于他人的地方。
或许正是身上那件红字白衫的马大华文学会会衣,
外加随性至极的蓝色牛仔,
揭穿了我是学生的身份。

再悄悄抬首偷瞥其他乘客。

正值白领阶级的放工时段,
他们身上着穿的衣服都贴上了社会的标签,
脸上尽是被一日繁琐折腾扭曲出来的倦容疲态。

我入世未深的稚气,融不进他们陷世难撤的气流里。
搁置在水蓝色文件夹的双手也开始不自在起来,
找不到一个处之泰然的摆放方式。

于是,
两只手就交合在一起,互相取暖、相互鼓励。

成双,多少可以消减独异的不自然。

轻快铁容纳的每一个人都携着他们各自生命的故事。
我看不穿他们的身世。
我相信他们也看不透我的,
纵使他们 X 射线的波长比我的短、频率比我的高。
就不相信他们看得透我镶篆在骨髓里的灵魂。

叮咚——
包厢的门向两侧打开。
轻快铁里的每位乘客又携着自己快要满溢却又不被允许溢出的心事到世界的任何一处,
继续杜撰诗续。


Sunday, August 22, 2010

寄到天堂的信

灵魂和生命就那么象征式地寄居在那再也不算是自己身体的驱壳里,等待着寄居权被没收的那一刻。 ——给拿到天堂永久居留证的你



我最爱的人:

我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你搬到天堂去住的日子、以为我不会再因为你不在身边而像个吃奶的娃儿一样哭着喊妈妈。可今天写文章又写起了你、想起了你。

写文章必须细腻、注重每个细节,所以我被逼着回忆、回想,回到我和你共同存在过的时光、共同出现的每一个画面。你是我生命里最美好的回忆,可是你的离去却也把未来一部分的美好带走了。我愿意想你、念你、忆起你。只是,我把你的人生从头想到尾就难免会想到你的苦痛、你美好生命的短暂,短到你根本没有机会见证我最青春的韶华。你栽种的花苗才正要盛开,你就被病魔逼得不得不离去了。那段岁月里,我因为你的离开颓朽了艳丽的光泽。我甚至不愿像花儿绽放自己一样地向别人绽放自己的心。

不是说清明节最原始的意义是为了纪念寒食节、纪念介子推吗?
我不是清楚地知道母亲你是上了天堂与慈爱的天父住在一起了吗?
可我为什么还会歇斯底里地哭泣,心痛的感觉还那么深刻?

我想起你承受病痛肆虐的憔悴,看着你一点一点地失去生命的掌控权,我还总是天真地以为最爱的人早逝离我而去这种情节应该只有在电视连戏剧里才会发生。
是我太过高估上帝的慈爱,还是低估了病魔的残忍?

直到你去世那天,我还是没有潸然泪下,硬挤了几行泪就再也哭不出来了。
我一直都以为是我爱你爱得不够深。
长大后的我才明白,那是因为当时的我根本意识不到“你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生活里了”的这个事实。

你之前总是千叮万嘱不能忘了你的轮廓。我是快记不起你的样子了。可是你在我生命留下的却又何止你的轮廓呢?我生命里有太多太多可以触发我思念你的事物了。包括我自己,就残留着你的轮廓、你的血液、你的思想。这些所谓你的都在我的生活里不停不停地彰显出来。

妈咪,妈咪。允许我任性地叫。我真的很想要继续拥有呼叫“妈咪”的权利。
我不停在纸上留下你的影子,泪珠也不断不断地滑出。

妈咪,你知道吗?我不敢真正地爱上一个人,或许也是因为我太害怕失去。
连你这个从我未出世就爱我的人都会离开我,更遑论是其他人了。
曾经拥抱一个男生,感觉是在拥抱着你。
可母亲,在我还没有决定好好爱上那男生前,上帝就让我知道了这男生不是一个可以爱的人。
即使,我开始在他的怀抱里找到你的温柔。
没关系,我还有其他人给我的温暖,虽然他们还没有谁可以成为我完全交托灵魂的城堡。
但上帝是信实的。我相信父的爱,更相信他的安排。

失去你后留下的伤口偶尔一经触碰原来还是会溢出几滴霜不住的血。
但是妈咪,我还是因为你是我的妈咪觉得很幸福。
只要我还拥有记忆,我就会拥有你的爱。我很清楚知道这是个事实。
但是如果给我选择的机会,我可不可以做个自私的小恶魔,硬是要留住你那颗被生命自主权放逐的灵魂?

罢了,我知道天堂是没有悲愁的,你一定会快乐。
妈咪,再等我几十年,我就回到父那里去,回到你的怀抱里、腻在你的温暖里。


你的女儿,慧上

Sunday, July 25, 2010

《故乡》

故乡,普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出生地;二指长期生活的地方。

倘若如此为“故乡”定义,我便是拥有了两个故乡。沙巴(Sabah)是见证我诞生的乡邦, 柔佛沙令(Saleng)则是我七岁到十五岁长期生活、成长的梓里。不管是哪一块土地,它们都提供了相同面积的舞台让我在上面演绎我的人生、填写我生命的剧本。它们又像大铁锅,允许我把材料往里头丢、调味料往里头撒,不管红橙黄绿蓝靛紫,不理甜酸苦辣咸,它都照单全收,甚至容忍烧焦、错误配搭的失败,细心等待我烧出好菜的一天。

有人的故乡是一川草色青袅袅,一碧千里野茫茫;有的故乡是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还有白细嫩幼的沙砾;有的如江南杏花春雨、东风送暖; 有的是峰峦雄伟、 山峦叠嶂的高山;有的是羊肠小径、迤逦田野的小桥流水人家;也有人的故乡是巷尾惯吃的一碗豆腐花,掺拌着道地的乡味儿…… 不管是青草、碧海、细沙、春色、峻峦、乡野还是家乡小食都为思乡的人勾勒出故乡的油彩画。故乡,往往成了他们永生难忘的地里标志,是一方水土一方人群一方习俗一方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的人脉感情线。谈到故乡,人们先想到的常常便是景和物。

活了二十载,觉得自己和家人似浮萍不定的飘浮般时常过着搬迁的生活。住在柔佛沙令时就搬过好几次家。我生活周围的画面和景物也跟着换了一幕又一幕。总是来不及好好地把那些画面描绘进记忆库里就必须接受另一个环境的洗礼了。一直都以为因为记忆功能不很好的关系,我甚少为我的生活画面做些记忆储存的工作。殊不知,这种记忆的功能根本不需要怎样刻意的操作。它总是因为心的感受、情感的经历而自动烙印在内心深处,再偷偷潜藏进脑海的某个角落、某个皱褶、甚至某个缝隙,堂而皇之的住了下来。

直至我从沙令迁往沙巴,这些记忆才零零碎碎地还原了大部分的生活片断,喜欢毫无预警地窜出来,让你重新经历它的存在。犹记得搬到沙巴后的前几个星期,我每晚都提醒自己要回想沙令从新村路口到故址的路线,以免日后要回去却忘了怎么回;周末写信时总是任由装载思念的泪珠在薄如蝉翼的信纸上晕开。那时候,沙令的旧店屋、店物对面摆卖椰浆饭的摊位、邻居屋外那棵水翁树(没结果子时我就爬上树去玩乐,结果子后就採摘果实来解馋)、古莱(Kulai)十九厘的咸茶饭及肉骨茶、古莱二十一厘一间常常成为我放学后溜达的精品店,还有很多很多……都成了我魂牵梦系的事物。

沙令的一景一物固然容易触动我牵肠挂肚的怀乡之情,然而真正让我难以随便割舍的却是人与人之间那份深厚的情谊以及一篓篓共同累积的回忆或经历。其中有同窗八年的小学与中学同学、认识不及三年却深知我心的知己、悉心教导我六年,在母亲病重雪中送炭、处处关心我们一家的小学启蒙老师 –罗秀兰老师、辩论队认识的战友以及其他牵涉在我过往生活的人,不管是熟人还是只有几面之缘的人。我跟这堆人有过的经历才是我勾勒故乡画面的主轴。在我而言,故乡之所以让人刻骨铭心、难以忘怀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些人在你生命里留下的故事。

后来,我背着自己和家里人的期望来到吉隆坡马大念中文系就更能体会何谓乡愁了,尤其自己近一年没回过家了。我并不非常想念沙巴的食物(除了海鲜)也不很想念那里的生活环境。毕竟,我已学会如何用最短的时间去适应一个新环境。而且,来西马念书是我的愿望,我早已为我的这个决定作好了万全的心理准备。离乡背井的决定是自己做的,我很清楚自己必须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不应有哭闹、成天想回家依赖家的念头。自立、自力和自律是我一向颇自豪的能力。

只是人非草木,即使我对故乡的食物和环境没有什么特别的怀念;即使我有足够的理智和独立的能力我也无法不牵挂我的家人,特别是我那三个弟妹。或许是因为我是一家之“煮”、一向身兼母职的缘故吧。我时常挂念着弟妹们是否饱餐,担心他们在无人管束下会做出什么放肆的事情,也忧心他们睡前没有将门窗锁好,让宵小或歹徒有机可乘。

现在的我,对故乡的定义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

故乡,是兄弟姐妹为鸡皮蒜事争得面红耳赤、喋喋不休的争论,是父亲因为我半夜三更为应付隔天考试而放弃睡眠的碎碎念,是一家人围在长桌上共进的晚餐,是和妹妹同睡的一张床,是每晚睡前偷偷和妹妹交换的一个小秘密,是我发烧时妹妹敷在我头上的湿毛巾还有递来的一杯水,是弟弟打完球后买回来给我吃的点心,是我和妹妹们共同拥有的洋装,是我放在书桌上未看完的小说,是收藏我无数个梦土及梦呓的睡枕,是家人为我送行时不舍的目光和藏在眼角即将崩堤的泪珠,是家里人为数算我归期而撕下的日历以及掐指等待。

经过岁月的洗礼以及不少磨难后,我逐渐明白到故乡不是一个被限制式的地理位置。家和家人的存在抑或人类活动的地方都可以是我的故乡。 我的家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

故乡,是我浪迹天涯、饱尝漂泊的风霜后可以落叶归根的一处避风港。

(P/s: 老师要我们交的一篇散文功课^^)